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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力菲斯.jpg  

"所謂朋友,對我而言,指的就是那種'對等之人'"

--古力菲斯

 

翻譯告一段落.難得有點時間沉澱一下心靈.

 

前陣子我跟某人(不是女的)說,希望能跟他交個朋友,

結果他回應我說:

"你在身分,地位和才能上都和我不對等,怎夠資格做我的朋友呢?"

 

我後來想了半天,還是寫信這樣告訴他:

"對我而言,朋友之間的身分地位才氣等等是否對等,並沒有那麼重要"。

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與缺點,
但在這個領域外,或許也有某些力有未逮之處
(畢竟我們不是達文西,一定有自己所無法觸及的領域);

人本來就是這樣,承認自己的缺點,接受他人的優點,
在這種情況下,地位並不是那麼重要。

當然,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,
古力菲斯和比克古老爹都說過,朋友是"對等之人",而民主就是"交對等朋友的制度",
或許有些人會覺得我的才能與地位都不足以與他"對等",這我也無話可說。

不過我也認為,"對等"並不是以這些外在事物來衡量的,
我不會認為一個人沒有才能(其實有沒有才能也是很主觀的認定),
就認為這個人不夠資格跟我"對等"。

以才能與地位來衡量"對等之人",其實算是一種迷思,
或者也可以說是畫地自限的做法。

當我們把自己的目光局限在"才能或地位同等出眾的人"時,
我們同時也為自己畫下了一道界線,讓我們失去了聆聽不同聲音的機會。

所以,我從不去計較到底什麼是對等不對等,因為那是沒有意義的。

一點小感想是為記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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